*ST金路: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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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监事

局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1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公司主体生产企业四川

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和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83.79%;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90.61%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

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

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外包、信息披露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公司转让了部分子公司全部股权,故在 2016 年度的公司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范围会有所变化。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制度,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公

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3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①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③ 因会计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

④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

正。

B.重要缺陷:

①发现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 合规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

大影响;

③ 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进

行纠正;

C.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

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图表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

错报 的 3% 总额的 5% 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

错报 的 0.5% 产总额的 1% 额的 1%

4

经营收入潜在 错报<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

错报 总额的 0.5%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潜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

在错报 益总额的 0.5%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权益总额的 1%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

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

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②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③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B.重要缺陷:

① 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公司管理未能防范重大失误;

② 财产损失虽未达到或超过重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

事局和管理层重视;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一般缺陷:

① 决策效率不高;

②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构成较大损失;

③ 存在其他非重大、重要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5

图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财产损失金 10 万元(含)~ 500 万元—1000(不 1000 万元及以

额 500 万元 含)万元 上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

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

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

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

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6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过往的内部监督覆盖

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报告期,公司对不足之处持续进行了完善并优化了内

部控制流程制度。针对经营决策预测与市场实际偏差、部分工作流程相互

协同效应不够等一般性缺陷,由于公司设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

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措施,使得风险可控,

对公司内部控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

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

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内控检查,发现一些有待改进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构成实

质性影响,内部控制评测中发现个别业务流程有待完善,操作规范性有待

提高,相关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

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目标。2016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

7

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

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因出现实质性障碍而终止,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公司出现了前任董事长、董秘不能履职及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辞职情况,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股

权结构及实际情况,经与股东充分协商,完成了公司董事局成员调整及实

际控制人变更工作,确保了公司稳定。

2015 年 4 月 25 日、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司股东秦玉青等 50 人针对公司转让“石墨烯相关权利义务”一事对公

司提起了诉讼, 201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

况的公告》,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秦玉青等 50 人的

诉讼请求。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

告》,秦玉青等 45 人就上述诉讼事项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了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并发回重审。目前该事项尚在受理过程中。

公司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局授权):刘江东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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