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3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的公告》。现发布召开本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7 日-2016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
间。
(3)催告公告日期:2016 年 4 月 15 日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2 日
6、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 A
座 13 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5 日相关公告。
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6 年 4 月 13 日-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 A 座 16
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
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
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
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 A 座 16 楼
联系人:张知、牟海涛
联系电话:0755-26545464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
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
决权:
同 反 弃
序号 议 题
意 对 权
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
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受托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
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810”。
2.投票简称:“创维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创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元
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 元
4 《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4.00 元
5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元
6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 元
7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00 元
8 《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8.00 元
9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元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元
1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 元
12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
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
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
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
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
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
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
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
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