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以安徽广信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88,240,000股为基数
,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1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现可供分配
利润117,603,726.25元的20%,分红金额23,520,745.25元,每10股分红1.249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
2、公司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审议结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控股股东广信控股及广信投资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并且在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未来 6 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参加表决持股董事葛坤兴先
生、过学军先生、陈永贵先生、周志广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并且在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未来 6 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188,240,000 股为基数,现金分红的数额为 23,520,745.25 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06%,占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 117,603,726.25 元的 20%。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转增股本 188,240,000.00 万元。转增后,公司股
本将增加至 376,480,000 股。
二、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通过本次议案。
1、提出分配预案的依据说明:
公司一直注重回报股东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近年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议案。
2 、 公 司 2015 年 主 营 业 务 继 续 保 持 稳 健 发 展 , 营 业 收 入
1,325,481,813.86 元 同 比 增 长 9.16 % ,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130,258,216.13 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5,575,404.01 元;同
时,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完成首发上市发行股份 4,706 万股(价格 16.11 元/
股),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较多,201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资本公积金
1,033,888,352.56 元,货币资金 690,523,538.43 元。公司根据有关部门的规
定和公司有关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为了
给予公司股东持续、适当的回报,使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和发展的成果,不断提
升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出了上述分配预案。
3、控股股东广信控股及广信投资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葛坤兴先生、过学军先生、
陈永贵先生、周志广先生均持有公司股份,并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均投了赞成票,并均已承诺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及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之前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广信控股、广信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祥先生,
公司持股董事葛坤兴先生、过学军先生、陈永贵先生、周志广先生均未增持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何王珍,独立董事王博、姚王信、杨光亮未持有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广信股份、广信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祥先生未来 6 个月内
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有公司股票董事葛坤兴先生、过学军先生、
陈永贵先生、周志广先生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广
信控股、广信投资及董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增减持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上市首次分配预案,截
至本次预案审议之日限售股比例占 75%,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13 日限售股限售
届满股数 21,180,000 股,分别为: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863,000 股;安
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31,522 股;安徽国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32,472 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4,353,006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董事股份在本次议案之后 6 个月为限售期内;解禁期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
3、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
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