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
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2015 年度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关注了如下重要领域:分、子公司的管控、组织构架、资
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
保证了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情形。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