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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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61060013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61060013 号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金河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金河生物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河生物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翟晓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龙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2]83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2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 18.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0,1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561,4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3,578,580.00 元。该项募集资

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第 207A84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直接投入募集资 年末余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收入净额

金项目

32,054.66 345.41 13,600.00 1,028.08 385.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第

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

内蒙古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设立了151179100018010125783、149219639232、

7273110182600035112等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另

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账户149219639232已于2015

年1月20日结清关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利息收入 已使用金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金额 净额 额

交通银行内蒙古

151179100018010125783 25,505.94 616.85 26,100.00 22.79

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

7273110182600035112 16,750.20 327.64 16,714.76 363.08

限公司包头分行

合 计 42,256.14 944.49 42,814.76 385.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或比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45,357.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760.74

(参见注释)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年 项目可

承诺投资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年末 末投入 行性是

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诺的投资总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进度 否发生

募资金投 目(含部 入金额 用状态的 现的效益 预计

额 (1) 金额(2) (%)(3) 重大变

向 分变更) 日期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

项目

1、年产

10,000 吨 2014 年

高效饲用 否 16,750.20 14,521.93 14,521.93 100.00 2,015.95 否 否

金霉素扩 6月

建项目

2、金河生

物研发中 不适

否 3,101.72 1,500.65 1,500.65 100.00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 用

永久补充

4,238.16 4,238.16

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

19,851.92 20,260.74 20,260.74

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

投向

永久补充

7,500.00 7,500.00

流动资金

内保外贷

5,000.00 5,000.00

保证金

超募资金

12,500.00 12,500.00

投向小计

合计 — 19,851.92 32,760.74 32,760.74 — —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年产 10,000 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3,606,703.53 元。

2015 年该生产线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产能相对减少,

未达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 在 7-8 月进行停工检修设备,致使该生产线的实际产能不能达到预计

水平; 2015 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制约,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该生产线未能发挥最大有效产能。综合上述两方面因素,10,000 吨高

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在 2015 年的实际效益与预计的满产情况下的

承诺效益相比有一定差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超募资金25,505.9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12,500.00

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投资法玛威发展项目

5,000.00万元。

公司超募资金计划用于以下四个方面:(1)研发产品产业化生产

线建设项目,包括:①投资2,000万元,新建截短侧耳素精提生产线和

盐酸沃尼妙林合成生产线;②投资8,000万元,新建一条兽用狂犬疫苗

生产线。上述项目系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河生物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主要研发课题的产业化应用。(2)环保投资项目,包括:

①投资3,500万元,增扩污水处理站的好氧处理系统、新增中水回用系

统、除臭系统及四效蒸发器各一套,提升本公司污水处理能力;②投

资2,000万元,引进发酵节电新技术,以新型节能电机替代原有电机设

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新增设备对发酵灭菌蒸汽进行回收再利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用,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3)法玛威发展项

目。投资5,000万元,用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玛威相关产品向美国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进行简式新兽药申请(ANADA)的注册费

用等相关支出,同时在美国新增一套预混搅拌包装设备以及厂房、实

验仪器等配套设施,推动本公司进入美国终端市场的进程,从而进一

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4)技改项目,包括:①投资700万元,

新建一套变压站系统,降低线损电耗、提高供电品质,稳定生产保障

系统;②投资500万元,引进包衣工艺技术,将本公司饲用金霉素产

品由预混剂升级加工为肠溶、缓释、控释制剂,满足市场需求,提高

产品竞争力;③投资1,600万元,建设盐霉素精提生产线,满足美国市

场对高效价盐霉素产品的需求,拓展盐霉素产品在美国高端市场的业

务。

2014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今年

组建了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污水处

理搬迁工程”项目,对污水处理实行产业化运作,以全面提升污水治理

水平。原计划环保项目中的污水治理项目(预计投资 3,500 万元)决

定终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节能投资新模式,尝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考虑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殊性,原计划环保节能项目中的节电项

目(预计投资 2,000 万元)决定终止,未来实施将改用自有资金或合

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完成。技改项目中新建变压站项目(预计投资 700

万元)和金霉素升级换代项目(预计投资 500 万元),为加快项目实

施进度,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完成。

超募资金投资计划中已有 6,700 万元的项目决定终止或已用自有

资金完成,加上原超募资金中尚有 2,200 万元未做投资计划,共有

8,900 万元资金未确定投向。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用 7,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无。

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34.00 万元,其中投入年产 10,000 吨高

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 200.15 万元,投入金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433.85 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

情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国浩核字

[2012]第 207A1707 号审核报告。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

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4.00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34.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将该等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46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情况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3,6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60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意向已发生改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

情况

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4,238.16 万元(包括利息

收入,其中年产 10,000 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的节余金额为

2,553.50 万元,金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金额为 1,684.66 万

元)和部分超募资金 7,500.00 万元,合计 11,738.16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14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

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11,738.16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年产 10,000 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2,553.50 万元;金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84.66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万元)。

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公司将确保按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1、年产 10,000 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结余金额 2,228.27 万

元,原因系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流动资金支出 2,233.55 万元,考虑到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流动资金不好划分,故决算未考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金额 1,601.07 万元,原因系项目包含

的部分课题研究投入,在项目启动后公司以自有资金陆续完成。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严格控

制各项费用,节约了项目投资。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民币 363.08 万元,公司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其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应付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 22.7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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