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6-02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提议理由: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
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2 元(含税) 15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54,115,86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2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50,823,172.40元。同时,以
分配总额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拟转增381,173,793股,转
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635,289,655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
提示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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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
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方案进行分配后,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2,894,999.76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89,499.97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198,727,419.91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21,784,000.00元,
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548,919.70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该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
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
变动情况:
姓名 股东性质 增持股数 增持方式 增持后持股数
内蒙古金河建 控股股东 10,076,628 非公开发行股份 96,703,468
筑安装有限责
任公司
2、截至本分配方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
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4,115,862股增加至635,289,655股,按新股本摊薄计
算,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647元/股,每股净资产为1.6294元/股。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2月4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路
牡丹、路漫漫、王志军、王晓英及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
2
司和公司副董事长李福忠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2016年8月3日,限售期届满。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全体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分配方案时均已投赞成票。
2、提议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分配方
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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