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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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河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 号”文核准,金河生物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49,0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3,656.14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45,357.86 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 19,851.92 万元;超募资金

25,505.94 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

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第 207A84 号《验

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 25,505.94 万元,专户存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

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0 万元;投资子公司法玛

威公司发展项目 5,000 万元;13,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 616.8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 22.79 万元。另外,公司已

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3,600 万元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超募资金原初步计划投资于研发产品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投

资合计 10,000 万元,含新建兽用狂犬疫苗生产线、截短侧耳素精提生产线和盐

酸沃尼妙林合成生产线共两个子项目)、环保节能项目(原计划投资合计 5,500

万元)、法玛威发展项目(原计划投资 5,000 万元)和技改项目(原计划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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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2,800 万元,含变压站、金霉素升级换代、盐霉素精提生产线共三个子项目)

等四个方面。其中:法玛威发展项目已实施完毕;环保节能项目、技改项目中的

变压站子项目及金霉素升级换代子项目(上述两子项目原计划投资合计 1,200 万

元)已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8 月 26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收购了杭州荐

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67%的股权,公司已通过收购方式拥有兽用生物制品

生产线,公司决定终止新建一条兽用狂犬疫苗生产线建设子项目(原计划投资

8,000 万元);由于截短侧耳素和盐酸沃尼妙林产品的市场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决定终止截短侧耳素精提生产线和盐酸沃尼妙林合成生产线子项目(原计划

投资 2,000 万元)。综合上述两子项目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原研发产品产业化生

产项目。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完成了对盐酸金霉素生产线和盐霉

素生产线的技改工程,公司决定终止技改项目中的盐霉素精提生产线建设子项目

(原计划投资 1,60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上述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其必要性和公司承诺

综上,超募资金原投资计划中共有 11,600 万元的项目终止,再加上未做投

资计划的 1,405.94 万元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16.85 万元,合计 13,622.79

万元资金未确定投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

7,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此次终止剩余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和业务发

展情况而做出的决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

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承诺:本次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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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台账、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计划的有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金河生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金河生

物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三年,计划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且公司十二个月内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因此,东方花旗对金河生物

本次使用 7,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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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黄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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