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
年4月14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3日
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
没有董事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
在异议。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21)刊登于2016年4月15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