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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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苏州禾

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列示如下:

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互联网供应链生态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禾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成本核算和

费用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及内部监督等的关键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

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

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

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职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其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内部审

计,未来发展规划,人才筹备及薪酬体系建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竞争力与吸引力的劳动人

事制度,对人员招聘、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

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企业文化

公司继续坚持“以制度严管理,以管理促发展,以发展求和谐”的经营理念,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司通过多年的积淀,塑造出实事求是、注重业绩的企业

文化。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不定期进行文、

体、娱活动等把企业文化理念扎根到基层之中,在公司内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

观和开拓创新、团队合作的良好精神风貌。

4、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

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

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

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5、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成本核算、费用报销等制度,建立了申请、审批、付款等三方面

的主要控制流程,通过开发及应用网上费用报销管理系统、并合理设置业务部门

与付款部门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成本费用报销的流程、期限、审批、

付款、会计处理、预算分析等环节的控制,堵塞成本费用支出环节的漏洞。各控

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6、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

定资产的购置、合同订立、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

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涵盖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各个方

面,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

理的一系列标准,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

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为有效

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7、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

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对控股股东的

特别限制、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从而合理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企业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8、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

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

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

发生的损失。

9、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或修订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

保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

任明确到人,明确信息公开披露前的内部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

已经泄露或公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

对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内部监督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

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内部控制缺陷并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

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的

2%。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1%≤错报<利润总额的2%;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经营收入的1%≤错报<经营收入的2%。

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公司决策程序

不科学,如决策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

故;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②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损失≥资产总额的1%

②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资产总额的1%

③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的0.5%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禾盛新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公司的“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抽查会计账册、现金报销凭证、银行对账单;调查内部审

计工作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

和实施等途径,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

督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禾盛新材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蔡晓涛 周 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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