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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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6—4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

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的情况,但存在收到广东证监局及深交所

出具的监管措施共计 10 份,其中 5 份主要涉及信息披露不规范,3 份主要涉及

公司股票复牌,1 份主要涉及年报现场检查,1 份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具

体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有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监管措施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中未约定的协议存款的方

1 深交所 关注函

使用的的监管关注函》(中 式存放募集资金、未及时

小板关注函[2011]第 29 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补充协议并进行公告

2011 年 4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1]第 29 号)。

公司说明和整改情况:公司 2010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

集资金 15.06 亿元。芜湖德豪润达将其中 1.90 亿元募集资金存放于芜湖扬子农村

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00255104010300000018(A 户)中。2010 年

11 月 4 日,芜湖德豪润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人民币单

位协定存款合同》,开立账号为 20000255104010300000026(B 户)的协定存款

账户,采用协定存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专户(A 户)中超过限额(10 万元)的

款项自动转入专户的附属账户(B 户)进行存放。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

行出具的《情况说明》指出 A 户和 B 户实属同一账户资金。而公司、芜湖德豪

润达、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原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未约定以协议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的相

关人员由于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理解不透彻,也没有及时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并进行公告。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芜湖德豪润达、芜湖

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以及太平洋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

充协议》并于 2011 年 4 月 7 日进行了公告。公司进行协定存款主要为提升募集

资金的存储效益,因银行系统原因必须新生成协定存款专户。公司保证将加强对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避免类似失误。

整改效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二、有关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监管措施

(一)公司收到的关于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

1

王冬雷的监管函》(中小 公司董事长王冬雷接受媒

板监管函[2014]第 13 号) 深交所 监管函 体采访披露相关信息违反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2 气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

王冬雷的监管函》(中小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板监管函[2014]第 136 号)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公司子公司收到大额财政

3 深交所 监管函

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 补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第 95 号)

4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行政监管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中未

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措施 如实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

改正措施的决定》(广东 之间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

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务往来发生额及关联方披

书[2015]17 号) 广东 露不完整

《关于对王冬雷、张刚、 证监局

邓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5 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 警示函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5]18 号)

(二)公司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1、关于公司董事长王冬雷接受媒体采访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交易所信息披露

规定

2014 年 2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及董事长王冬雷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 13 号)。

2014 年 11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王冬雷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 136 号)。

公司说明和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长多次因言论被出具监管函,主要系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法规的认识不足,同时由于公务繁忙,被出具监管函后未及时安排时间

对上述法规进行教育培训所致。通过这两次次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公司加强了对公司董事长王冬雷先生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主要集中在以下及方面:1、在

接待管理原则方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

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2、在接待管理责任方面,明确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统一负责安排和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作好相关接待、记录、

备案等工作;3、在信息内容提供方面,告知的内容仅限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内容,严禁擅自向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4、

在接待人员要求方面,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接待活动中发表和公司有关的言论。公司工

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谢绝对方有关未披露的公司业绩、未披露

的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整改效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2、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大额财政补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14 年 7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 95 号)。

公司说明和整改情况:

2013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润达”)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拔付德豪

润达财政补贴款的通知》(开财字【2013】95 号),在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财政局 4,500 万元政府补助批文且该笔款项并未收到时即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主要出于以下几点的考虑:(1)该笔补贴款批文(开财字【2013】95 号文)明

确提到“拨付 2013 年度(含以前)省市财政补贴资金”;(2)收到该笔补贴款

的时间确定。由于芜湖开发区地方财政 2013 年末资金较为吃紧,故在发出该笔

补贴批文给本公司时暂时未支付相应款项。但公司经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会沟通,已得知大致的拨款时间。事实上,该笔款项已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收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到“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

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

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

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 年第 1 期,总第 8 期)中对问题 4(上

市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是否仅有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才能按照

应收金额计量?)的解答: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

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计量。

公司理解该笔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而补助针对的时

间是 2013 年度(含以前),故将此计入当期损益。

芜湖德豪润达收到该补贴批文后,由于当时资金并未到账,所以并未将该补

贴事项通知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后续补贴资金到账之后由于工作疏忽也未及时知

会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所以本公司并未对该笔补贴事项进行专门的信息披露。

整改效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3、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非经营性关

联债权债务往来发生额及关联方披露不完整

2015 年 7 月 28 日,《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7 号)和《关于对王

冬雷、张刚、邓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18 号)。

公司说明及整改情况: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度重视监管关注函和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和

《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就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

明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包括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

款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未披露的关联方在 2015 年半年报和以后的报

告中列入关联方进行披露。王冬雷、张刚、邓飞就 18 号警示函提及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积极整改。

整改效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有关公司股票复牌的监管措施

(一)公司 2014 年至今收到的关于股票复牌的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1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 深交所 关注函 关注公司申请推迟复牌

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2014]第 171 号)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2 深交所 监管函 露的质押融资警戒线和平

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

仓线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 127 号)

《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未按《停牌申请》及时复

3 深交所 监管函

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 牌并公告进展情况

第 134 号)

(二)公司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2014 年 11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 171 号)。

2014 年 8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 127 号)。

2015 年 10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 134 号)。

公司说明及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对监管函所关注的内容积极学习,对存

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时履行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

整改效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四、有关公司年报检查的监管措施

序号 关注/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 监管措施 主要事由

《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 股东大会/董事会部分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 广东 运作不规范,部分关联交

1 关注函

函》(广东证监函[2015]718 证监局 易审议程序不规范、信息

号) 披露存在不规范问题等

广东证监局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6 月 5 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7 号),

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限期整改。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具体事项 整改措施

制存在的问题

问题 1、2012 年 12 月 26 日,你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

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负责“三

公告,公告称你公司关联董事王冬雷

会”的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仔细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非公开发

地制作“三会”相关会议资料,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

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议案回避表决。经查,王冬雷未对上

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以后以通讯表决

问题 2、经查,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方式召开董事会时,均会准备

第二十五次、第二十六次会议存在部

表决票由相关董事进行表决,

分董事表决票缺失或不全的情况。

并以通讯的方式传送回公司

问题 3、经查,2013 年 4 月 22 日,你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相关工作

议,董事陈剑瑢未出席会议,其书面

1、股东大会、董事 人员勤勉尽责,注重细节,避

《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受托人,应

会运作不规范 免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错

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你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视为“同意票”进行

统计。

问题 4、经查,2013 年 4 月 22 日,你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该次董事会第八项议案为《关于

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相关工作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12 年度

人员勤勉尽责,注重细节,避

应向立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提

免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错

交各位董事进行审议的议案中金额为

156 万元,但供董事进行表决的表决

票及公告中金额均为 196 万元,你公

司实际支付的费用为 196 万元。

公司将尽量合理安排股东大会

问题 5、经查,你公司 2013 年、2014

的召开时间,尽可能提醒董、

年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监事

监、高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未能全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

尽可能出席或列席公司召开的

管理人员未能全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具体事项 整改措施

制存在的问题

公司将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问题 6、你公司与维美盛景的 LED 显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示屏购销业务应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审议程 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等法

但你公司未将该项议案提交独立董事

序不规范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

审查并形成独立意见,未作为议案提

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关

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联交易行为,严格执行关联交

易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问题 7、经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芜湖锐 公司将加强各事业部的档案管

3、公司会计基础工 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至 2014 理工作,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

作不规范 年部分生产单据遗失,其中包括维美 法定年限内妥善保管各项原始

盛景项目相关领料、生产、入库等原 资料档案

始单据。

公司拟定了控股股东与公司的

问题 8、经查,2012 年至 2014 年,你

4、公司向大股东借 借款协议的格式文本,今后公

公司向大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款程序不规范 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时均会并签

借款时均未签订借款协议。

署相应的借款协议

问题 9、经查,芜湖德豪转账给你公 本公司今后将规范与控股股东

司,你公司提取现金或通过支票方式 芜湖德豪的借款往来,往来均

5、公司现金管理不

还款给芜湖德豪,2012 年至 2014 年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规范

此类转账取现或支票还款金额累计 不再以现金及支票方式进行借

1265.68 万元。 款及还款

(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公司信息披露存在

具体事项 整改措施

的问题

问题 10、经查,2013 年 5 月 14 日,

你公司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中称维美盛景已与中国石化集团签订 公司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

了战略合作协议。经查,2009 年 3 月 应更注重提升公告信息的质

1、临时报告披露不 27 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北京 量,在把握住公告内容实质的

准确 航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前提下,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形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航美优视的 式上的准确性,使披露信息达

控股股东、维美盛景的实际控制人) 到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

签订了《中国石化加油站广告位委托

经营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合同期

公司信息披露存在

具体事项 整改措施

的问题

限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提及将合同权益归于维美

盛景。因此,你公司上述公告所称战

略合作协议的主体、权益归属与实际

情况不符。

问题 11、经查,2013 年 5 月 14 日, 公司在今年的信息披露工作中

你公司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应更注重公告信息的完整性,

2、临时报告披露不 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外投资的公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完整 告》时仅披露了交易标的维美盛景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标准发布

2012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维美盛景 公告,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

2013 年一季度报告。 量

(三)整改效果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监管关注函之后,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梳

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予以实施,并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向广东证监

局报送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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