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6]2573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1
会专字[2016]2573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信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信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长信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长信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2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信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信
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占铁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晶晶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3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1 亿
股,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6.30
元/股。截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304,75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85.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2,791.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94.44 万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1786 号《验资报
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6,407.11 万元, 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110.92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296.19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4,089.93 万元(包括 2015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2,327.26 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
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175.34 万元)。
4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收到募集资金后,本公司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南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南山支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名称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553900043310918 130,153,187.55
中大尺寸
轻薄型触 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342006002018170620354 18,710,539.34
控显示一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7512310182600007634 12,432,673.33
体化项目
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保本理财 523,000,000.00
5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1510200129000012666 500,000.00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1510200129000012817 10,131.31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797900163710401 3,943,943.23
中小尺寸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保本理财 51,000,000.00
触控显示
一体化项 44201546800052527449-0
建行深圳宝城支行 1,203,257.14
目 002
建行深圳宝城支行 保本理财 150,000,000.00
招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21358510605 101,945,532.00
招行深圳南山支行 保本理财 48,000,000.00
合 计 1,040,899,263.90
三、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6
附表 1: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117,994.44 入募集资 16,407.11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
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入募集资 16,407.11
额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额比例
是 否 截 至
募 集 项目达 是 否项 目 可
已 变 调 整 本 年 期 末 截至期末 本报告
承诺投资项 资 金 到预定 达 到行 性 是
更 项 后 投 度 投 累 计 投资进度 期实现
目和超募资 承 诺 可使用 预 计否 发 生
目(含 资 总 入 金 投 入 ( % ) (3) 的效益
金投向 投 资 状态日 效益 重 大 变
部 分 额(1)额 金 额 =(2)/(1)
总额 期 化
变更) (2)
承诺投资项
目
中大尺寸轻
薄型触控显 79,420 79,420 10,188 10,188
否 12.83 — — — 否
示一体化项 .00 .00 .47 .47
目
中小尺寸触
41,365 41,365 6,218. 6,218.
控显示一体 否 15.03 — — — 否
.48 .48 64 64
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 120,78 120,78 16,407 16,407
— — — —
目小计 5.48 5.48 .11 .11
超募资金投
不适用
向
超募资金投
— — — — — — — — — —
向小计
120,78 120,78 16,407 16,407
合计 — — — — — —
5.48 5.48 .11 .11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 益 的 情 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不适用
金额、用途及
7
使用进展情
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募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暨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资项目实施
同意将原计划在赣州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交
地点变更情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
况
公司共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
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止,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投入自
筹资金 8,817.16 万元,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3,293.76
募集资金投
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12,110.92 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资项目先期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投入及置换
会专字[2015] 272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
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110.92 万元置换了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 20,000 万元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
资金暂时补
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合计
情况
16,14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
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用
77,200.00 万元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