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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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长信科技: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中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015 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98,699.4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2.61%;实

现利润总额 29,350.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4.4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3,771.4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43.47%。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站,供投

资者查阅。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经审计,2015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7,714,531.06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78,916,729.30 元 , 减 去 分 配 2014 年 度 利 润

57,700,710.00 元,按规定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20,314.53 元后,本年度

可供分配利润为 947,310,235.83 元。

根据董事长陈奇先生的提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154,014,1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15,401,4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2016 年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由董事长提出,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同意后,报

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

据工作量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长信科技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

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为人民币 20 亿元,主要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抵

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贸易融资,上述短期资金使用范围必须是公司主营业务所需

要的营运资金,不得进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授权期限为一

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

稳定发展,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的 15,000 万

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下属子公司天津美泰科技有限公司本次

申请的 1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下属控股孙公司深圳

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的 5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拟为参股公司长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的 2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合计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合计提供 95,000 万元银

行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实际控制人暨关联董

事陈奇先生、高前文先生、陈夕林先生、许沭华先生、张兵先生和关联董事廉健

先生、沈励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长信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

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具体变更和增资计划如下:

中小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

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

深圳变更为东莞。

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使用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中的 29847.22 万

元向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子增资 29847.22 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投

资和铺底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董事廉健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长信科技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拟一次或多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本金总额不超

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

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增选廉健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聘请张兵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陈伟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

应股份补偿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

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对方德普特投资应补偿并注销股

份 4,574,291 股以及返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款 228,714.55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报告,

重组期间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董事廉健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或股份

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董事廉健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5

月12日(周四)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毛旭峰女士、张冬花女士、宣天鹏先生、万尚庆先生向本董事

会递交并将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的《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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