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签发: 审核: 核对: 拟稿: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临-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我公司拟向福建宁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

款授信额度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质押

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作质押担

保,授信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公司持有宁德农

商银行10%的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杨小明先生担任宁德农商银行董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宁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德农商银行是由闽东电力、闽东建总、福宁投资、南阳实业等

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在原宁德市蕉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出上改制

而成立的一家地方股份制金融机构,是宁德市首家具备一级法人资格

的市直总行级农村商业银行,于2011年11月11日获得福建银监局核准

开业,2011年12月5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

注册及经营地址位于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36号,法定代表人:朱鼎和,

注册号:350902100006303,组织机构代码:70537580-6;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宁德农商银行注册资本 3.93 亿元,全行

资产总额 38.99 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32.07 亿元,贷款余额 20.84 亿

元,各项营业收入 2.41 亿元,净利润 2888 万元。

公司持有宁德农商银行 10%的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杨小明先生在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任宁德农商银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宁德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人民币2400

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福

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作质押担保,授信利率为不超过

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授信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符合银行

有关规定及当前的融资成本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市

场原则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是合理的,借款利率公允合理,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目前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环境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公司认为此次借款能及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借

款利率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发出会议通知前就上述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

供了相关资料,并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公司《关于向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

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因经

营需要向关联方借款,依据市场原则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是合理

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因经营

需要向关联方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

信额度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

授信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我们认为,依据市场

原则,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

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闽东电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