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存在减值

迹象,现将有关大额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的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宁

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三实业)对各项应收款项进

行了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

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家具工贸公司”)的债权进行单项计提坏准备。

该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1 月 15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5 万

元,股东为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事业法人),该公司注

册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31

号,法人陈健。

2013 年 12 月 24 日,环三实业公司与家具工贸公司签订《采

购合同》,逾期合同编号为 XJ-CG2013017,合同约定,环三实业

公司向家具工贸公司采购进口复合橡胶 1089.5 吨,货物总价为

16887250 元;环三实业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前交清全部货物;家具工贸公司每延期一日交清货物,按应交

货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点五向环三实业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

过 20 日,环三实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家具工贸公司应按合同

-1-

货款总金额的 10%向环三实业公司支付违约金;

另外,2013 年 12 月 17 日,宋志建向环三实业公司出具《担

保函》,对《采购合同》项下家具工贸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承

担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生效后,环三实业公司向家具工贸公司支付全部的货款

16887250 元。但是,家具工贸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

经环三实业公司多次催促,家具工贸公司至今未交付任何的货

物。

家具工贸公司逾期交货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采购合同》的

约定,为此,2014 年 7 月 4 日,环三实业公司向宁德市中级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要 求 解 除 《 采 购 合 同 》, 并 返 还 货 款

16,887,250.00 元以及违约金,宋志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家具工贸案件,法院认为,相关司法机关已对涉案合同

是否涉及经济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已对环三

实业公司的高管及被告宋志建涉嫌犯罪侦查,且该犯罪嫌疑可能

涉及本案合同效力认定。因此,本案依法应当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处理。因此,2014 年 11 月 27 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

宁民初字第 6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公司的起诉。

2014 年 12 月 26 日,环三实业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2015 年 7 月 30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闽

民终字第 1222 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案件二审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下午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目前尚

-2-

未判决。

截至议案提起日,环三实业未收到家具工贸的任何还款,经

过调查了解,没有发现家具工贸有其他可用于偿付的财产。据此

判断,该笔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较小,故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4

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 168.87 万元,2015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1519.85 万元,该事项影响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

1519.85 万元。

二、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2009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参与设立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 亿元, 其

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资 2.55 亿元,股份比例 85%;福建省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3000 万元,股份比例 10%,公

司出资 1500 万元,股份比例 5%。2012 年根据开发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增加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 2 亿元,公司按股比 5%为开

发公司增资 1000 万元。增资后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 5 亿元,其

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资 4.25 亿元,股份比例 85%;福建省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股份比例 10%,我

公司出资 2500 万元,股份比例 5%。开发公司以石油化工、石油

储备、LNG 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港口、物流、出

口加工和现代服务为配套产业。

-3-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

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存在以下可能减值

的迹象,认为应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改变原有规划,停止在宁德的投资

项目,2014 年将持有开发公司 85%的股权出资额 42500 万元以

7286.78 万元全部转让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

发公司更名为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2、根据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表显示,原

开发公司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大部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5 年 福 建 闽 投 工 业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6943.53 万元。

3、根据对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现有人员的了解,

目前也没有新的规划。

上述项目建设是有专门用途的,原有规划终止后也没有新的

项目可承接原有建设的设施,因此认为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合

理。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 年审计报告,福建

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6943.53 万元,根据公司持股

比例计算,公司对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152.82

万。本次减值准备影响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净利润减少 2152.82 万元。

三、关于营口风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事项

-4-

2010 年为了扩大公司电力装机容量,拓展以风电为主的新

能源业务,增强公司主业实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闽箭公司”,公司持有 80%股权),依据

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0)第 359

号]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法,以总价 7342.97

万元,即 1.25 元/每股(每股溢价 0.03 元)的价格,收购营口

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风电”)58743700 股,

占总股数的 86.13%;营口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 9456300 股

(除继续持有 2.62%股权外,同时收购其余自然人股东所持

11.25%股权),占总股数的 13.87%。公司在合并日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将合并成本 7342.97 万元大于合并日的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 6443.32 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

899.65 万元。

营口风电近年因风机设备老化、故障高,风场风机限电、风

况差、风场周围环境被当地占用、风场周边能源化工区的发展建

设,风场周围陆续增添许多建筑物及在建施工项目等因素影响导

致营口风电经营业绩低于预期,2011 年-2015 年净利润分别为

-620 万、313 万元、-285 万元、-502 万元、-859 万元,除 2012

年盈利以外,其他四年均为亏损,累计亏损 1953 万元,且亏损

有增加的趋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5-

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采用收益法对因收购营口风电形成的商

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拟对该商誉计提减

值准备。

根据收益法测算结果,营口风力的可收回金额为 5969.06 万

元,低于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商誉之和 6825 万元,依据谨

慎性原则全额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899.65 万元。本次减值准备事

项影响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减少

899.65 万元。

以上三项事项共计提减值准备 4572.32 万元,使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减少 4572.32 万元。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董事签名:

张 斌 罗成忠 陈凌旭

林晓鸣 叶 宏 李幼玲

任德坤 汤新华 胡建华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闽东电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