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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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7 月承接了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

“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 王建、李靖

项目联系人 王建、李靖

1

联系电话 010-85130329,010-85156380

是否更换保荐代表人

或其他情况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华西能源

证券代码 002630

注册资本 73,800 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黎仁超

实际控制人 黎仁超

联系人 李大江

联系电话 0813-473687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4 年 3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16 年 3 月 30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7 月承接了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

“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已就接任华西能源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工作与华西能源与 2016 年 7 月签署了《保荐协议》,并指派王建、李靖自即日

起担任华西能源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针对华西能源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2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7、关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华西能源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

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

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

利。

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华西能源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

供专业意见,并就持续督导过程中的相关具体事项出具专项意见,积极配合保

荐机构开展核查与协调工作。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

督导相关工作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3

华西能源已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华西能源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建 李 靖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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