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独立董事对宏昌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对宏昌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文,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加强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同

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

阮吕艳 姚小义 何贤波

2016 年 4 月 12 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昌电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