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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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 临-02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2016年4月13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调整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成文先生、陈亚杰先生、李建忠先生、

李笑文先生、班士杰先生回避了表决

3、由于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4月27日和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5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653,179.22万元。2015年8月27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年初预计数653,179.22万元调增至

682,870.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5月20日和8月29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关联交易已超过预计

金额上限及部分关联交易未进行预计,因此,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 2015 年

明细类 原预计 新预计全 新增预

交易 关联人 已 发 生

别 发生额 年发生额 计

类别 额

材料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 570.00 569.27 570.00

租赁费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 680.00 679.25 680.00

修理费 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 0.00 3,252.00 3,251.94 3,252.00

劳务 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 0.00 866.00 866.00 866.00

工程施

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 0.00 197.00 196.73 197.0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

劳务 0.00 291.00 290.62 291.00

采 矿

购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

材料 2,500.00 3,291.00 3,290.29 791.00

修理费 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460.00 509.00 508.30 49.00

河北智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

设备 190.00 1,363.00 1,362.49 1,173.00

劳务 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227.00 2,226.35 227.00

劳务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865.00 1,195.00 1,194.63 330.00

采购合计 6,015.00 14,441.00 14,435.87 8,426.00

水泥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 908.00 907.71 908.00

电力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 1,507.00 1,506.25 1,507.00

租赁费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 105.00 104.42 105.00

设备租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

0.00 4,761.00 4,760.85 4,761.00

赁 司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

煤炭 0.00 990.00 989.06 990.00

固定资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

0.00 1,886.00 1,885.01 1,886.00

产 司

设备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 0.00 1,993.00 1,992.02 1,993.00

售 电力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 0.00 360.00 359.19 360.0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

电力 0.00 167.00 166.49 167.00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

材料 0.00 336.00 335.65 336.00

煤炭 邯郸市峰滨经贸有限公司 723.00 763.00 762.34 40.0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汕头市宏硕

煤炭 1,000.00 5,537.00 5,536.45 4,537.00

贸易有限公司

综合服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聚隆矿

150.00 179.00 178.36 29.00

务 业有限公司

设备租 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 10.00 64.00 63.35 54.00

销售合计 1,883.00 19,556.00 19,547.15 17,673.00

总合计 7,898.00 33,997.00 33,983.02 26,099.00

调整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原预计数 682,870.22 万元调增

至 708,969.22 万元,增加 26,099 万元。由于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500000015140;注册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1,672.28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资);经营范围: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焦炭销售、设备租赁、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和禁止经营的商品除外),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

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建筑业、仓储业、煤炭科研、设计和矿井建设、

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服务业、住宿、餐饮,国有资产

经营;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16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一)

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预计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冀中能源集团下属企业

预计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冀中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村矿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 18,993,914.70 万元、净资

产 4,205,206.97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921,231.55 万元、净利润-106,800.81

万元。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400000007584;注册地址:峰峰矿区太中路 2 号;法定代表人:陈亚杰;注

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5,127.81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

营,煤炭开采、洗选、焦炭及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

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制造、销售;电力、煤气制造、销售;建筑施工;铁路专

用线及自备车辆设备运营;物资销售;仓储、物业管理服务;广告;印刷;住宿;

餐饮;中西医医疗;电影放映;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通信、计算机信息、有

线电视业务代理;职业技能培训、图书馆、文化娱乐、艺术表演场馆、文艺创作

与表演;房屋修缮;房地产中介;供水、电、热、气服务;管道修缮;公路运输;

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加工、修理;木器加工;环卫及家政服务;园林绿化;

食品、花卉销售;烟酒、饮料、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零售;洗

浴;学前教育(以上范围需前置审批的待取得前置审批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1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并持有公司

459,340,732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19.86%,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

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预计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

预计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有邯郸市峰滨经贸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汕头市宏硕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智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 3,406,352.48 万元、净资产

1,081,535.47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69,346.84 万元、净利润-13,608.19

万元。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400000012997;注册地址:邯郸市东柳北大街 268 号;法定代表人:班士杰;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0,923.23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

围:煤炭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焦炭、铁精粉、铁矿石、

化肥销售、进出口业务(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销售;设备安装;中碱玻璃纤维、陶瓷、

金属箔新材料制造、销售;煤机、机械铸件制造及修理;煤矿设备及器材销售;

服装加工;服装销售;干洗;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销售;劳保用品;百

货;手机销售;摄影、彩扩;画册、名片制作;刻录光盘;激光冲印;摄影器材

销售及修理;数码产品;婚庆庆典;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仓储服务;发电、供热、粉煤灰综合利用;水泥、锅炉

制造;生铁冶炼;住宿服务;中餐、饮料、烟酒、糖茶、食品、水产品、调料、

服装零售;五金、小家电零售;美容保健服务;煤矿、矿山、建筑、机械电器设

备租赁及配件销售;矿产地质勘探;煤矿专用设备仪表电器设备、监测试验、化

验及维修加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通

信器材销售及维修;其他印刷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复印打字;

搬运、装卸;(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30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5 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邯郸矿

业集团聚隆矿业有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 1,536,368.81 万元、净资产

340,041.49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5,203.97 万元、净利润-1,996.72 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

号:130700000000690;注册地址:张家口下花园区;法定代表人:谢德瑜;注

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259.27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中餐服务、住宿、

洗浴、卡拉 OK 歌舞(以上各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

胶制品、煤专产品、化工产品、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销售;煤炭洗选加工、

经销,煤质化验,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咨询;机械设计与制造,矿用产品的生产、

销售,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零部件、标准件的加工;成立时间:2001 年 1 月

16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5 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张家口第一煤矿

机械有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张矿集团的总资 1,086,146.81 万元、净资产

280,893.67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24,963.02 万元、净利润 23,910.72 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营业执照注

册号:130500000001660;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 191 号;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3,326 万元;法定代表人:祁泽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

电气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

服装、日用杂品、焦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销各类商品

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物业服务、

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与销

售、蒸气生产与供应、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动化控制工程、承包

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塑

钢、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PVC 塑料门窗型材、板材、管材、配件及中空玻

璃的制造、销售;PB、PVC 热收缩膜及塑料包装材料制造、销售,供水、点、

暖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维修,商务服务、加工业、住宿和餐饮业,普通货运及危

险货物运输,批发、零售食品、饮料、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

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1990 年 10 月 12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5 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

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邢矿集团总资产 732,300.38 万元、净资产 311,072.63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0,381.69 万元、净利润 14,622.04 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四处”),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50010000196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 138 号;法定代表人:高

晓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按资质承揽矿山井巷工程、特殊凿井、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民建工程施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用非标

准设备的制作;矿用砼搅拌输送机、矿用支护器材制作销售;钢结构、机电设备

修理;工矿配件销售;锅炉安装;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煤四处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代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煤四处的总资产 49,870.21 万元、净资产 10,045.36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284.05 万元、净利润 483.48 万元。

煤炭四处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

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各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于 2012 年 4 月签订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并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仍适用上述协

议。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

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

(1)有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如国家强制性

定价依据发生变化的,执行新的定价依据。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

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

易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 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

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

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 10 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

结算的,在次年 2 月 1 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与冀中能源集团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因下属部分开采年限较长的矿

井面临资源枯竭的境况,尚可开采年限低于 5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

签订了《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收购协议》,

公司将下属章村矿、显德汪矿和陶一矿整体资产及相关负债,转让至冀中能源集

团。鉴于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报批手续耗时较长,经双方协商

一致,同意自托管基准日(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公司将标的资产的整体经营

权按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值委托冀中集团全权进行经营管理,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公告》。

2015 年 11 月和 12 月,公司与章村矿发生的销售设备 1992.02 万元、销售电

力 359.19 万元,与显德汪矿发生的劳务服务 290.62 万元,均视同关联交易,共

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644 万元。

(三)与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

所持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60%股权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受让方

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 24,566.86 万元。2015 年 2 月 1 日,公司

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过渡期管理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3 日、2015 年 1 月 5 日和 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大部分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且股权转让手续已

办理完毕。至此,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更名为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咏宁”)。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过渡期管理协议》等协议约定,2015 年度,公

司与金隅咏宁发生过渡期租赁费 679.25 万元,收取设备租赁费 104.42 万元,材

料采购 569.27 万元,销售水泥 907.71 万元,销售电力 1506.25 万元,共增加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 3770 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

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经审阅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

项的专项汇报,该等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

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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