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1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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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6-03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确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激励计划授予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 302 万份。具体情况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荃银高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将采取

自主行权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036176,期权简称:荃银 JLC1。公司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可行权期数共 3 期,本次行权为第 1 期行权。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自主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2 万份,行权期为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

三、行权价格:6.26 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四、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

承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进行申报行权。

五、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

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

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

或其他重大事项。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

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

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

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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