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
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全年共 10 次会议,按时出
席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5 年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的议案》。
3、2015 年 5 月 13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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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13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保留股权激励对象叶海水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4)《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15 年 9 月 21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7、2015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
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星港联合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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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
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
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提前向公司回购了《合作兴建厂房合同
书》和《合作兴建厂房补充协议》项下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已顺利完成;公司收购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公司全资
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增资贵州瑞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事宜均
顺利达成。公司在交易资产过程中,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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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
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公
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
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
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短线交易公司
股票的行为。
(八)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工作。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进行核查,全体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2、公司保留叶海水先生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深圳劲
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起到了
表彰优秀人才的作用。
3、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 67 名激励对象解
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
4、公司激励对象左智胜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劲嘉彩
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本次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
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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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 年度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16 年,监事会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
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
法规方面的监督。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二是为了防范企业风险,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掌
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关注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三是经常保持与内部审
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的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
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为
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学
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
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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