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抵押部分土地、房产资产的方式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
业务范围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期限为 1 年。
本次抵押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司位于章镇镇工业功能区的部分工业用房
序号 房产证号 房产面积(m2)
1 绍兴市上虞区房权证章镇镇字第 00724944 号 28833.47
2 绍兴市上虞区房权证章镇镇字第 00724945 号 4667.74
小计 —— 33501.21
二、公司位于镇镇工业功能区的部分工业用地
序号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m2)
1 绍兴市上虞区国用(2015)第 05843 号 41806.00
小计 —— 41806.00
本次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45,404,835.00 元,本次抵押土地的评估价
值合计为 27,759,184.00 元,本次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总计为 73,164,019.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8.6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权
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房地产抵押股价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