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阳化 公告编号:临 2016-03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科技街 18 号阳煤大厦 15 层的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到会董事为:闫文泉、
程彦斌、姚瑞军、李广民、武跃华、李海泉、李端生、孙水泉,董事张立军委托
董事姚瑞军参加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文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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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该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获
得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登载于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的相关内容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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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口径)
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187,878.7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743,970.51 元,
2015 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98,931,849.21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在累计亏损时,到亏
损被填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因此本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获
得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登载于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的相关内容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发生情况及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
的金额内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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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闫文泉先生、程彦斌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的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9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177.59 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33 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
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此,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阳
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经董事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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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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