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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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16-020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 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整合固体仓储资产,

有效解决同业竞争,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

鉴于上述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收购资产事宜尚未完成,为扩大公司固

体仓储业务,提高公司固体仓储储能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租赁长江时代所拥有

的固体仓储仓库。仓库地址:中国江苏省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福建路 6 号。仓库

面积:42,390.02 平米。由于公司拟收购前述资产,为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6 年 4 月-12 月暂不收取租金,由上市公司免费使用

长江时代的固体仓储仓库。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长江时代第一大股东蓝建秋先生目前担任保税科技副董事长兼总裁职务,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租赁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仓库,构成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对于上述关

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蓝建秋回避了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长江时代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福建路 6 号

注册资本:11,18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892

法定代表人:蓝建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除外)(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经

营;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2)股权结构

蓝建秋 程丽荣

98% 2%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主要从事实体投

资业务。长江时代目前拥有保税区内保税仓库四座,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42,390.02 平方米。仓库主要用于精对苯二甲酸(PTA)的仓储,库容总量在 10

万吨左右。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拟收购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为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

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6 年 4 月-12 月暂不收取租金,由上市公司免费

使用长江时代的固体仓储仓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在收购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尚未完成之前,公司租赁长江时代仓库,能

够扩大公司固体仓储业务规模,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长江时代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向长江时代租赁仓库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

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向长江时代租赁固体仓储类仓库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长江时代第一大股东蓝建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与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本次租赁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仓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长江时代向

公司免费出租仓库,系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为公司收购该资产过渡期内的一项

举措。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以下意

见:

“1、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时代”)第

一大股东蓝建秋先生目前担任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

技”)总裁职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租赁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

仓库,构成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系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

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

3、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和长江时代签署的《仓库租赁协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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