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存在
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
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
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因日常经营所需存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
及文印晒图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201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
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徐
秋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将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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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事项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1,354.35
2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文印 128.44
3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316.21
4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73.26
5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65.94
6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528.28
7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房租 86.12
合计 2,952.60
注:2015年,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被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让,不再纳入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 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
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96.67万元,净资产935.23万元,
2015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639.38万元,实现净利润443.23万元(数据
未经审计,下同)。
2、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365.9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建梅,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
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
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7,383.91万元,净资产3,077.40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27.46万元,实现净利润25.76万元。
3、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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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为4,423.7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
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
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8.28万元,净资产1,200.83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969.38万元,实现净利润27.25
万元。
4、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450.97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
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
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61万元,净资产1,396.8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2,108.39万元,实现净利润10.93
万元。
5、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
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
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5.02万元,净资产879.94万元,
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482.38万元,实现净利润33.00万元。
6、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27.33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
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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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8.50万元,净资产1,431.9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260.65万元,实现净利润76.31
万元。
7、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5,442.1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9,728.89万元,净资产2,527.85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866.27万元,实现净利润-382.80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
资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
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
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
中心、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7家公司经营活
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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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
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
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
理中心的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
院发生的日常文印晒图等关联交易费用按照发生额据实结算。
(3)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
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4)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
程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
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6)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
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有效期为2016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0日。
(7)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
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
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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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按照按照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
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