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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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存在

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

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

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因日常经营所需存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

及文印晒图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201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

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徐

秋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将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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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事项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1,354.35

2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文印 128.44

3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316.21

4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73.26

5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65.94

6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528.28

7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房租 86.12

合计 2,952.60

注:2015年,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被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让,不再纳入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 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

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96.67万元,净资产935.23万元,

2015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639.38万元,实现净利润443.23万元(数据

未经审计,下同)。

2、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365.9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建梅,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

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

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7,383.91万元,净资产3,077.40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27.46万元,实现净利润25.76万元。

3、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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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为4,423.7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

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

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8.28万元,净资产1,200.83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969.38万元,实现净利润27.25

万元。

4、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450.97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

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

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61万元,净资产1,396.8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2,108.39万元,实现净利润10.93

万元。

5、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

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

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5.02万元,净资产879.94万元,

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482.38万元,实现净利润33.00万元。

6、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27.33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

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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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8.50万元,净资产1,431.9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260.65万元,实现净利润76.31

万元。

7、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5,442.1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9,728.89万元,净资产2,527.85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866.27万元,实现净利润-382.80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

资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

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

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

中心、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7家公司经营活

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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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

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

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

理中心的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

院发生的日常文印晒图等关联交易费用按照发生额据实结算。

(3)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

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4)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

程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

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6)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

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有效期为2016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0日。

(7)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

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

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15

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按照按照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

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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