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22 号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华虹计通”)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涉及的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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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七、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华虹计通《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述,华虹计通在 2015 年度财务报吿的
内部控制存在以下 3 项重大缺陷:(1)贵公司未能根据费用的权责
发生制归集当期费用,导致跨期费用的产生。(2)2015 年上海轨道
交通 12 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发生多项工程变更,贵公司未能根
据实际工程变更情况及时调整预计总成本,从而导致营业成本当期结
转的不正确。(3)贵公司未能对存货及应收款项进行充分减值测试,
合理预计减值准备。由于以上三项缺陷事项导致贵公司《2015 年度
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数据存在重大差错,贵公司经过自查后,对跨
期费用、营业成本的结转、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了调整,并发布
了《2015 年度业务快报修正公告》,对贵公司 2015 年度的主要财务
数据进行了修正。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 2 页
华虹计通董事会已识别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中,在对华虹计通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
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上述缺
陷整改后并未对我们在 2016 年 4 月 12 日对华虹计通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斌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振瑞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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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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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报告基准日,
公司对通过自查发现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了有效地整改。
经整改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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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工薪与人力资源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销售
与收款管理、生产管理、售后维护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
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
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5%
重要缺陷:营业利润的2%≤错报<营业利润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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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A、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
和不利影响;
B、 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C、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D.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
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资产总额 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资产总额的2%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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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B.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C.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D.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B. 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C.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D.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较低;
B、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存在3项重大缺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对该缺陷进行了有效整改并
已整改完毕,整改后公司的财务报告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1)缺陷性质及影响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3项重
大缺陷:
①跨期费用的调整主要系2016年1月完成2015年各部门绩效考核后计提的绩
效考核奖金,而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将其计入2015年的当期费用。
②由于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在2015年发生多项工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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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公司未及时在当期针对工程变更内容对该项目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而基于
谨慎性原则,应根据投资监理目前已出具的审价报告对项目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并根据调整后的预计总成本调整2015年当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
③公司未能对存货及应收款项进行充分减值测试,合理预计减值准备。
由于以上三项重大缺陷事项导致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数据
存在重大差错,该缺陷整改前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实际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存在重大差异。
(2)缺陷整改情况
为更真实地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
① 公司已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将2016年1月完成2015年各部门绩效考核后
计提的绩效考核奖金计入2015年度的当期费用。
② 公司已根据投资监理目前已出具的审价报告对项目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并根据调整后的预计总成本调整2015年当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
③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再次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补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整改后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强化其责任心。公
司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
督检查,使内部控制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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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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