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15年度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1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议
韩斌 独立董事 7 5 2 0 否
201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七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
会议,委托出席了两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
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
本人认为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
对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曹天虹
为副总经理、公司回购注销离职高管持有的股权激励未解锁股份及第
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已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事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
对关于赵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体现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协助公司建立
科学民主的董事会选举程序,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
有效实施,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
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6年,
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 斌________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