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11:00
在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
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决算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报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
现净利润-13,614,806.46 元,按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7,290,624.51 元,减 2015
年 12 月已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 3,434,187.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241,631.05 元,期末资本
公积余额为 194,613,994.12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不具备,且也不具
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因此,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否决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就《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2622 号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监事会认
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募
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就《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核
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 年度募集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16]
112611 号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根据 2016 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确
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离职人员
持有的股权激励股份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 4.88 元/股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0,500 股,并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公司实施了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以激励对象授予首
期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2,072,700 股。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完成
了回购注销第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离职人员持有的股权激励股份,
共计 84.49 万股,现剩余股权激励股份数为 122.78 万股。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业务的毛
利率下降,使营业利润出现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
影响。公司 2015 年业绩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
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
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回购注销股份数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持
本次回购 回购价 尚未解锁的
序号 姓名 有的限制性股 回购原因
股数(股) 格(元) 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股)
数量(股)
1 刘树康 53,200 53,200 3.36 0 离职
2 邓建华 71,400 71,400 3.36 0 离职
3 姜晓琦 26,600 26,600 3.36 0 离职
4 刘永东 42,000 42,000 3.36 0 离职
其他授予
5 股权激励 1,034,600 517,300 3.36 517,300 业绩未达标
的对象
合计 1,227,800 710,500 517,3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已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
由于公司 2015 年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根据股权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38 元/股调整为 3.3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承接的 RFID 项目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在 2016 年将累计签署超过 100 万元的采
购合同,采购单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合同将根据项目的
进度,在 2016 年内签署,签署合同后将另行公告。特此提交董事会
审议批准。预计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如公司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表决结果:2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监
事:李春明 回避原因:李春明为公司和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
提供服务的议案》
公司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其中聘请东方花旗证券
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
计机构、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及实际进展情况
确定服务价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