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青浦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 年度股份公司(母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290,648,906.71 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9,410,037.74
元。根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已分
配股利 51,181,291.98 元;本期按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9,941,003.77
元。截止 2015 年末实际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28,936,648.70 元。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395,775,246 普通股股份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9,577,524.6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公司章程》及《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
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4,100 万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重庆旺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青岛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双林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双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柳
州双林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所需,我们一致同意为上述全资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 48,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蒋林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职
工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接受其辞职申请。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的架构进行调整,公
司监事会提名邬维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现监事会成员蔡行海,
及职工代表监事刘文科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附件:邬维静女士简历
邬维静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
任双林集团家电事业部总经理、宁海天明山温泉大酒店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
双林集团副总裁。
邬维静女士通过双林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803,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2.48%。与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先生是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