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须的内部程序,尚需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意见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披露注销完成公告等事项。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
情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
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
具备本计划首次授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87人。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 年。激励对象应在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等待期为自董事会确定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自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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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授权日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行权,分别自授
权日起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36 个月后分别行权所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30%、40%。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 12 个月内授予,未授出部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各期可行权的部分必须在对应行权时间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前完成行权,不可以与之后的可行权部分一并行权,逾期期权不得行
权,未行权的则注销。
5、行权价格: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36元/股。
6、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有关行权期的条件外,必须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
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4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
2014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期 2015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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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70%。
2016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170%;
第三个行权期
2016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120%。
预留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为:预留股票期权的两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
度为 2015 年-2016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相应年度的考核目标一致。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净利润”是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公司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
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实施。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及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
数量由公司注销。
若根据《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考核合格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具体考核结果
确定如上表所列的相应的行权比例,该比例与 100%之差的部分对应的股票期权
将被取消;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将被取消。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及历次注销、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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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由于2名员工离
职,公司对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草案进行了修订,剔除了原计划授予该
2名员工的期权,并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后,公司将《草案修订稿》报送中国证监会进行补
充备案。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补充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
4、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 2014 年 3 月 24 日作为公司 201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4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 2013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7、公司于2014年4月21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8、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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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87
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03元。
9、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6月8日,公司披露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于
2015年6月15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5170元人民币。
12、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价格调整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过上述历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共计740.7万
份,激励对象共计166名,行权价格为21.77元/股;预留股票期权共计92.62万份,
激励对象共计54名,行权价格为22.93元/股。
三、本次注销情况
1、因激励对象未行权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截至目前,首期授予股票的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其中1名激励对象未能
及时行权1320份股票期权;根据《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等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截至目前,首期授予股票的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开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开始。除披露的上述历次调整外,首期授予股
票的激励对象中,目前另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中,目前已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第三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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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对应股票期权20.636万份进行注销;将上述6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持有
的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9.4万份进行注销。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相应减少 20.768 万份,期权
简称为顺网 JLC1,期权代码为 036132;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将相应减少 9.4 万份,
期权简称为顺网 JLC2,期权代码为 036171。
就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3、本次注销后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
经过本次注销,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
581.07 万份(尚未行权部分),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6
人,期权数量变更为 497.85 万份(尚未行权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
减少至 48 人,期权数量变更为 83.22 万份(尚未行权部分)。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见下表: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未行权
人员结构 姓名 职务
部分)
李德宏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2
曹 轶 副总经理 21.56
吴建华 副总经理 5.85
小计 47.43
其他核心骨干 共156人 450.42
预留股票期权 共48人 83.22
合计 581.07
四、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经营团队将继续尽全
力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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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监事会对涉及的激励对象及注销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数
量进行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激励对象期权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草案修订稿》中
的相关规定,同意按上述规定注销股票期权 30.168 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 20.768 万份,注销预留股票期权 9.4 万份。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进行认真核实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调整的规
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并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七、律师意见
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现阶段必
须的内部程序,尚需按照《草案修订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意见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披露注销完成公告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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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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