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83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溢 价 发 行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13.2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65,000,000.00 元。2015 年 5 月 22 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购款 230,550,0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6,670,000.00 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07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16,66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130,315.0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73.50 元;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购买保本保收益类封闭型理财产品。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8,834,881.5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哈尔滨威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5 月,公司、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
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 65130158000000053 192,980,000.00 96,002,130.06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
上海浦东发 65130158000000037 37,570,000.00 22,832,751.51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
13,88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1.用于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
2.用于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
致,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帝股份 2015 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
告分别说明。
目前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66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 截至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 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度投 期末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目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
部分变 总额 金额(1) 入金 累计 与承诺投入 (%)(4) 达 效益 效益 否发生
更(如 额 投入 金额的差额 = 到 重大变
有) 金额 (3)= (2)/(1) 预 化
(2) (2)-(1)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4
汽车 CAN 总
线控制系
17,910.00 17,910.00 17,910.00 0 0 -17,910.00 否
统产能扩
建
汽车电子
技术研发 3,757.00 3,757.00 3,757.00 8.20 8.20 -3,748.80 0.22% 否
中心建设
合计 — 21,667.00 21,667.00 21,667.00 8.20 8.20 -21,658.80 0.04% — — —
受东北地区施工季节短及招标进度影响,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公司将切实可行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分具体募投项目)
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已签署部分合同。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 3 号保本保收益封
闭型理财产品,金额 2,000 万元,期限 90 天,2015 年 6 月 15 日起息,2015
年 9 月 12 日到期,资金已如期归还。
2、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本保收益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闭型理财产品,金额 8,000 万元,期限 180 天,2015 年 6 月 25 日起息,2015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年 12 月 21 日到期,资金已如期归还。
3、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 6 号保本保收益封
闭型理财产品,金额 10,000 万元,期限 360 天,2015 年 7 月 2 日起息,2016
年 6 月 25 日到期。
5
4、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 15JG809 期理财产品,
金额 2,000 万元,期限 90 天,2015 年 9 月 30 日起息,2015 年 12 月 25 日
到期。资金已如期归还。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 5 月 22 日划转到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签订合同金额 12,556,502.00 元,
实际支付 82,020.00 元,其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支付。
注 5:募集资金总额 216,670,000.00 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20.00 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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