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
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等事项提
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现将 201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事会议次数
陈震 8 8 0 0
黄志洁 8 8 0 0
孙长雄 1 1 0 0
梁伟 1 1 0 0
窦越 1 1 0 0
注: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2.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树勤先生于任期内不幸逝世,
故上述表格内未体现。
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均事先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
获取相关信息,为决策做了充分的尽职调研。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高决策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时间
时间 相关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2015.6.10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
2015.8.9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议 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
2015.11.30 同意
第二十三次会议 董事会候选人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2015.12.28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理人员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1 人,由黄志洁先生担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王树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陈震先生担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陈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黄志杰先生担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黄志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王树勤先生担
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1 人,由窦越女士担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梁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孙长雄先生担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孙长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窦越女士担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2 人,由窦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由梁伟先生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我们分别参加
了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独立的立
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管理、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对规范公司治理、
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
主持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历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未来的发
展战略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公司的审计、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
审阅,掌握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确保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我们
将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我们也密
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
知情权。
(二)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三)我们将积极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后续培训,加深对《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重点关注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实施,认真研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的内容,提升公司年报披露质量。
(四)我们将利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管理
层提出有效的建议。对于公司未来参与的项目,我们将高度关注,保持与公司高
管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2015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2015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2015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2015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此,我们感谢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证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所
给予的积极配合。201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陈震 黄志洁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孙长雄 梁伟 窦越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