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忠实勤勉、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委员王跃堂(审计委员会主任,具备财务和会计相关专业背景)、何晓辉、李治
军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王跃堂、何晓辉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未出现委员缺席的情况:
1、2015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作
部门 201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5 年度工作计划汇报。
2、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单独进行沟通的会议,
与审计机构就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相关工作进行沟通与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因此同意续聘其为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并指导公司审计监察部积极推进
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内部
审计监察工作的规范、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我们
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认真审阅,认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报告已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小组开展内控相关工作,对公司组织架构、
战略发展、人力资源、资金活动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等重点
环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及时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2016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与外
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审计监察部保持良好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同时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王跃堂 何晓辉 李治军
201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