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6-045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关联公司股权
暨增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关于收购关联公司股权暨增资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收购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江苏绿伟”)原股东所
持 4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1,200 万美元),其中,以现金 40,000 万元人民
币收购绿伟有限公司(“香港绿伟”)所持江苏绿伟 26.67%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为 800 万美元);以现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苏州毅鹏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 13.3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400 万美元)。在进行上述收购的同时,公司以现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对江苏绿
伟进行单方增资,其中 400 万美元计入江苏绿伟的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收购和增资完成后,江苏绿伟注册资本为 3,400 万美元,公司、香港绿伟、
苏州毅鹏源分别持有江苏绿伟 47.06%、35.29%、17.65%的股权,江苏绿伟成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关联公司股权暨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聘请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和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相关机构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
经营实力。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未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