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投资: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2 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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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 B 编号:临 2016-030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亲自出席 7 人,

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小勇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一个月的申请。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继续停牌申请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重组停牌情况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

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及原因

本次交易是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

实现公司国际化目标而实施。

3、重组框架介绍

(1)交易对方

Ingram Micro Inc.(以下简称“IMI”)是一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

1

司,股票代码:IM。

(2)交易方式

公司为本次并购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一家子公司 GCL Acquisition, Inc.(以下

简称为“并购主体”),与 IMI 实施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定合并。即由

并购主体与 IMI 实施合并,合并后 IMI 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全部注销,IMI 原有

股权激励计划相应终止和取消,并购主体并入 IMI,IMI 作为并购完成后存续的

实体从纽约证券交易所下市,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原持有 IMI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的股东将获得 38.90 美元/股的现金对价。交易价款预计约为 60 亿美元,全部现

金支付。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 IMI100%的股权。

IMI 成立于 1979 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圣塔安纳,是一家全球性的 IT

供应链综合服务商。2015 年,IMI 以 465 亿美元的营业额在《财富》杂志公布的

全球 500 强中排名第 230 位,其在全球 45 个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遍

及全球,并为世界范围内近 200,000 家经销商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并购主体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纽约时间),与 IMI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及计划》

(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以及其他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

织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止目前,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

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9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4 日、2016 年 3 月

11 日、2016 年 3 月 18 日、2016 年 3 月 25 日、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16-019 号、临 2016-020 号、临 2016-021 号、临 2016-024 号、临 2016-026

号、临 2016-027 号、临 2016-029 号),上述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已签订的协议书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并购主体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纽约时间),与 IMI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及计划》

(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以及其他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海外收购,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所涉及

的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且目前尚未完成,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复

牌。

(四)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起继

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及时公告

和复牌。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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