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 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青岛双星于 2014 年 10 月非公开发
行 A 股普通股 149,750,415 股,每股发行价格 6.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4.1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99,750.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00,24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114485 号《验资报告》。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已 实 际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779,395,067.89 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共计 1,800,155.94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103,605,331.7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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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青岛双星轮胎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803021019200288378 103,605,331.78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合计 103,605,331.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双星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6]第 112479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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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青岛双星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双星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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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1,200,243.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943,062.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395,067.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1)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目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
示范基地—高性能子午线卡客车轮胎项目 否 720,000,000.00 720,000,000.00 517,943,062.7 618,194,824.16 85.86% 2016 年 5 月 无 不适用 否
(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1,200,243.73 161,200,243.73 161,200,243.73 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1,200,243.73 881,200,243.73 517,943,062.7 779,395,067.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 日,公司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先期已使用自筹资金 100,171,768.69 元投入“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智能化示范基地——高性能子午线卡客车胎项目(一期)项目”,预先投入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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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报字[2014]第 114506 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
资金 100,171,768.69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4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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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 魏忠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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