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
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
独立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
程。
现将 201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充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程鲁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4、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5、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监事会决议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
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经核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募
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
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本年度实施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本年度未审议有关资产收购或出售的事项。
5、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允、
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5 年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扩充,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较为全
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有效,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
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
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
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
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完善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
有效执行,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16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预防
重大经营性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积极监督财务审计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有效。监事会每季度
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期报告的准确性。
3、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4、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