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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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00 股票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6 - 015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

北侧鹤州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限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

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

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及廖晔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详 见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 2016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 详 见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2,038,866.3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23,896.22 元,截至 2015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163,028,283.97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

民币 6,000,0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公积

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作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

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修改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届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迟换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吴限先生、主逵先生、陈洁欣先生、徐德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吴易明先生、何晴女士、梁新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由此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至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

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的董事朱武陵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独立董事廖晔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上述董事离任后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拟订第三届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了充分调动第三届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

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第三届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员工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2 万元/年(税前),逐季度发放。

(二)监事薪酬

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员工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全体董事做出的谨慎决定,同意公司对

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调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限先生, 1968 年 5 月出生,冶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于贵州铁合金厂、日东电子,1996 年创立深圳市劲拓实业有限公司;2005 年起担

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吴限先生持有 40,864,500 股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主逵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自动化仪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曾就职于贵州铁合金厂、爱高电子厂;2004 年起先后担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主逵先生持有 5,895,800 股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洁欣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航空发动机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高技术

产业化在册专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日东电子、美国环球仪器公

司,主持开发国内首台视觉丝印机,获香港工业设计奖;2004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劲拓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技术中心总监、副总经理; 2013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洁欣先生持有 1,512,300 股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德勇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贸易经济专业,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6 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3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徐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易明先生,1975 年 0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吴

易明先生从 1998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于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所工作。2007 年 5 月至今,

吴易明先生先后担任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所光学定向与瞄准技术研究室的副主任(主持

工作)、副研究员、研究员及博导等工作;并曾荣获《国防科学技术奖(单位 2)》二等奖、《陕

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奖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单位 2)》三等奖以及《国家科技进步特

等奖(集体、单位 17)》单位内负责人奖项;2013 年 4 月至今担任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分别担任航宇光协会光电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光学工程学

会委员的职位。

截至公告日,吴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晴女士,1974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

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何晴女士从 1994 年至 2012 年 6 月先后在深圳市国际房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侨置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

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中展信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深圳市宝

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工作;并在 2008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先后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卡尔丹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有

色金属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联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

总裁。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何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新清先生,1952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97 年至 2001 年担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 年 12

月 2013 年 1 月曾先后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党委书

记;北京旭硝子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至今担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

会秘书长。

截至公告日,梁新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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