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华贸物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15年度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2015年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茅宁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15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计划及重要
事项沟通报告的汇报。审计通过了《华贸物流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
报》。
2015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
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情况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
内的七项议案。
2015年4月15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8月10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茅宁、郑江、邱进新三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上述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阅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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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
通,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
(二)、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联交易情况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开展
一系列工作。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先审议《关
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委员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一致同意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5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续聘外
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
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审计委员会委员:茅宁、郑江、邱进新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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