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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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16-006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6 年 4 月 8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

议有效表决票数 8 票。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 2015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00,899,362.77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140,843,091.13 元。按母

公 司 的 本 期 净 利 润 140,843,091.13 元 为 基 数 , 提 取 10% 法 定 公 积 金

14,084,309.1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07,611,924.40 元,减去 2014 年度现金

分红 86,020,957.0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448,349,749.42 元。

公司 2015 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 2015 年末股本 344,083,828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股利总额为 61,935,089.04 元(含税)。

2015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了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通过了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事宜。

(1)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被担保单位 设定担保额度(万元)

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10000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30000

金华市医药公司 15000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

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5000

合计 65000

(2)同意为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函,为浙江尖峰国际贸易

2

有限公司的客户在该公司存放的货物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以上额度内的担保授权董事长分次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6-008)。

7、通过了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额

度为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等额互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临 2016-009)。

8、通过了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修改内控手册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对内控手册中的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修订的内控手册中的《尖峰集团筹资管理制度》和《尖峰集团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通过了 2015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

2015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为 6213382.35 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宏斌先生为本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通过了关于对天士力集团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蒋晓萌先生、杜自弘先生回避了该项

3

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对天士力集团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6-010)。

13、通过了关于对尖峰药业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关联董事蒋晓萌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对尖峰药业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6-011)。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第 12、13 两个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两项关联

交易的增资价格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决定,且按各股东持股比例享有增资权,公

司参与增资后能确保不降低所占的股权份额。上述关联交易实施后将有效优化被

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企业实力、提升竞争力,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

上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 6 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 12、13 两个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资的价格都依据经审计

的净资产决定,且按各股东持股比例享有增资权,增资后本公司所占被投资单位

的股权份额不会下降;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予以同意。

14、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 88 号尖峰大厦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12)。

15、通过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16、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通过了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3、4、6、7、10、11、12、13 八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声明;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孙宏斌先生, 1966 年 12 月出生,理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先后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和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美国加州 Metabolex 公司从事新药研究工作。现任中国药科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江苏省代谢性疾病药物重点实

验室主任、“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药学会药

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

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基金委医学部“十三五”发展战

略研究“药物学”专家组副组长、国家技术发明奖会议评审专家、江苏威凯尔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等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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