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纪
树海先生的通知:因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
增加,以及纪树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821,760 股,
从而致使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73%减少为 4.55%。具体情
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纪树海 大宗交易 2011-12-28 8.2 1,550,000 0.92%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2-12-26 5.80 325,000 0.15%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2-12-27 5.95 210,000 0.10%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2-12-28 5.90 240,000 0.11%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2-12-31 5.96 218,200 0.10%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4-9-10 17.46 33,000 0.02%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4-9-11 17.10 61,060 0.03%
纪树海 竞价交易 2014-9-12 16.67 184,50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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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树海先生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51%,持股比例由 7.73%减少为 6.22%。
2、因增发新股被动稀释情况
2014年5月19日公司启动实施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425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21,768股,并于2015年3月4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后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18,400,000股增加到241,921,768股,纪树海持股比例由6.22%下降到5.62%。
2013年1月23日公司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了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2015年4月27日至2016年4月26日为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截止到本公告日,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28名激励对象共计
3,101,700份股票期权,已全部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完成行权,增加公司股本
3,101,700股;2015年9月25日公司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启动实施了
2015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359 名 激 励 对 象
17,633,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已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登记,并将于2015年12
月 2 日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 增 加 公 司 股 本 17,633,000 股 。 因 此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41,921,768股增加到262,656,468股,纪树海持股比例由5.62%下降到5.18%。
2015年6月2日公司启动实施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05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64,345股,现已在中国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16年4月14日在深交
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62,656,468股增加到298,520,813股,纪树海持股比例由
5.18%下降到4.55%。
综上,因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
218,400,000股增加到298,520,813股,纪树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3,594,032股不
变,但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由6.22%被动稀释到4.5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2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份总数 12,985,224 7.73% 13,594,032 4.55%
纪树海 无限售条件股 1,558,806 0.93% 3,398,508 1.14%
高管锁定股 11,426,418 6.80% 10,195,524 3.4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任职公司董事,未在其他
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
场不良诚信记录。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
3、本次权益变动后,纪树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94,032股,占公司总股本
4.5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及其执行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承诺 1: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发生离职情形,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承诺2: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了以上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
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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