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编号:临 2016-01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
将继续与关联人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
交易,以下为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6 年预计 2015 年交 2015 年授权
序号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总金额 易总金额 交易总金额
采购原、辅材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A 不超过 14 亿元 7.19 亿元 不超过 16 亿元
料及其他商品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B 采购固定资产 不超过 0.5 亿元 0.20 亿元 不超过 0.5 亿元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C 销售货物 不超过 40 亿元 30.34 亿元 不超过 40 亿元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D 提供劳务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不超过 0.20 亿元 0.13 亿元 不超过 0.20 亿元
E 销售固定资产 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不超过 0.35 亿元 0.026 亿元 不超过 0.12 亿元
F 仓库租赁服务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 0.06 亿元 0.026 亿元 不超过 0.05 亿元
接受劳务(含
G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不超过 0.6 亿元 0.05 亿元 不超过 0.06 亿元
研发等)注 1
合计 - 不超过 55.71 亿元 37.96 亿元 不超过 56.93 亿元
注 1:根据资产置换的相关协议,新加坡佳通在中国境内投资的轮胎企业的研发中
心发生的费用可由其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各轮胎企业(包括福建佳通在内)进
行支付。自资产置换后,基于成本和效率因素的考虑,福建佳通没有设立研发中心,通
过佳通集团进行研发可实现轮胎产品的持续更新和改良。相较于单独建立研发中心,福
建佳通过委托研发可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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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2016 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会随着商品交易价格和总量的变化而变化,此处为预
计最高交易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4.43%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
公司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上海市,实收资本为 20,202 万
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投资轮胎及相关产业,向被投资企业
提供服务,从事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等。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实收资本为 30,000 万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除轮胎业务外,还经营机械、服装、食品和贸易等业务。
2、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主要投资者控制,主要业务为设计、
生产以轮胎、橡胶机械为主的成套设备及其单机、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
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16 年度,公
司及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采购原辅
材料、零星商品等。在考虑效率、质量、成本等因素后,福建佳通可以选择通过
关联方集中采购功能获取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其它
商品采购为福建佳通因临时需要采购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交易采用市场原
则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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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可向关联方采购各类生产所需机器
设备和模具等,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3、销售货物: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销售轮胎、材料等零星商品。
福建佳通可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销售产成品,并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内部结算价
执行,内部结算价的定价依据是产品市场价格扣除预计关联方为销售产品所发生
的合理费用及利润。其他商品销售为福建佳通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售卖的零星商品,
交易金额小,按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4、提供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收取
的托管费网络托管费为公司按照其运营、维护和发展销售网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总金额,向委托方收取费用。
5、销售固定资产:主要交易内容为销售设备、模具等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
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关联方因其技术和
产品结构调整可使用该项固定资产并可提升本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前提下,福建
佳通可将相关设备和模具销售给关联方。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
的价格定价。
6、仓储租赁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部分闲置仓库出租给佳通轮胎(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由此提供相应的服务,租赁价格将以福建周边市场同等
条件仓库租赁价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仓储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
闲置的自备车队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7、接受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的信息服务费和研发费用。信息服务费
主要为福建佳通将信息化服务内容如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
理、硬件维护等服务外包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项交易将由双方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研发费用主要为福建佳通委托关联方进行相
关研发活动支付的相关费用,该等费用以关联方的研发费用金额乘以福建佳通轮
胎产品销售收入占佳通集团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各轮胎企业销售总额
的比例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的大宗商品集中采
购功能,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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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类原辅材料的及时供应。
2、采购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提供的设备、模具符合佳通的技术要
求,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模具发生任何使用问题,也能得到关联方的优
先技术服务与支持。
3、销售商品: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没有建设单独的销售网络,
其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通过佳通集团固有的销售网络实现的。佳通集团从事轮胎业
务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为佳通集团在中国的轮胎生
产企业提供境内外的销售服务。通过该网络销售福建佳通的产品,能保障业务的
持续、稳定发展。
4、提供劳务:鉴于福建佳通的产品需要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
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给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托管了关联
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并向其派出主要的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该网络所承担
的各项成本、费用将通过收取托管费向委托方收回成本。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关联交易的影响,并能确保福建佳通的产品能在该网络中
的优先销售。
5、销售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
闲置不用的资产,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6、仓储租赁服务:出租的仓库为福建佳通富余的存储空间,出租给关联方
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
率。
7、接受服务:公司将信息化服务外包给关联方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优化
成本,获得更为便捷的 IT 解决方案等。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通过
委托关联方进行相关研发活动,有利于实现轮胎产品的更新改良和生产,可降低
研发成本、减少研发风险、丰富产品系列,从而保持稳健经营。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
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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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交了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及基于公司
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
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 2016 年日常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等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交易条款,
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
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计委员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拟定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
审阅了与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或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或已与关联方签
订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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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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