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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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37020020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1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37020020 号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

理层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

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

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上述认定中所述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

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

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燕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乃忠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高文班、高进

华等 8 位自然人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前身为临沭县华丰化肥厂,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0 日,1998 年 6 月

26 日,临沭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临沭县华丰化肥厂改组为有限责任

公司的批复”(沭改字(1998)4 号),同意临沭县华丰化肥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

司,其全部产权均转让给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8 月 6 日,华丰化肥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史丹利化肥股

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以截止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94,726,477.57

元作为出资,按照每 1 元净资产折为 0.44164513 股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总股

本 8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出资比例持有,其余净资

产 108,726,477.57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经山东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67068,注册地址

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常林东大街东首。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经过两次增资,股本变更为 97,500,000 股。2011

年 5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712 号文件《关于

核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6,400,000 股、2011 年 6 月 1 日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26,100,000 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2,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5 元/股。发行后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股本总数 130,000,000 股。2011 年 6 月 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11]173 号文件《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获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史丹利,股票代码 002588。

公司上市后,经过历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授予限售股及

回购股票的议案,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83,560,000 股。

本公司属于肥料制造行业;经营范围:盐酸(副产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

以许可证为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

释肥料、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菌肥、微生物菌剂、

复合微生物菌剂、土壤调理剂、各种作物专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

化肥原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下属三十二家子公司,包括: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吉

林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史丹利

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史丹

利化肥丰城有限公司、临沭县史丹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

山东奥德鲁化肥有限公司、临沂雅利化肥有限公司、德州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史丹利扶余农业有限公司、山东史丹利复合肥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史丹利化肥定西有限公司、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临

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翁牛特旗

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郓城史丹

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封丘县史丹利联邦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龙江县史丹利

江之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遂平县史丹利农

业服务有限公司、潢川县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巨野县史丹利天胜农业服务

有限公司、商河史丹利顺兴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史丹利天顺

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美国史丹利农业公司。公司结合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

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仓储

物流、质量研发、工程项目、安全环保、投资证券、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管理等,共计 20 项流程和事项。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

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

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

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

4、严格信息披露制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

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

体员工,在对象上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

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司

全体员工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公司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

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的特殊权力。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特点、

竞争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

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

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总体情况

(一)控制环境

本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

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

运作的基本理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治理机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经营层的权利和

义务。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

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政府各有关监督机构颁发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

会负责,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

会聘任,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

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等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工作。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治理机构,并形成相关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事件预案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完善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内部监督

公司以监事会和审计部门作为对公司进行稽核监督的机构。按照有利于事

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专门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

检查,并对每次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

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企业文化

公司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秉承“诚信、感恩、

尊重、合作、分享、创新”的核心理念,努力打造引领未来发展的卓越的企业文

化。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质量振兴企业、诚信塑造企业、品牌强大

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文化成就企业”的企业发展战略,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紧

紧围绕“提升品牌、深度营销、加强技改、模块管理”的工作主线,紧抓执行力

提升,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4、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工作手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

工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对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资管理、档

案管理、考评管理等人事管理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了公

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采用以岗定薪、奖金与公司效益、员工考评、工作业绩挂

钩方式,提高了员工的竞争意识、服务意识。通过量化 KPI 考核指标及对员工工

作态度、综合素质的客观评价,对不考核不达标的员工进行淘汰,加强对员工的

管理,健全了有效的奖惩机制。

(二)风险评估过程

为保障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将各项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范围之内,

公司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程度,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进行了科学的、系统的辨识和评估。

针对行业形势、国家政策对公司目标的影响,公司在 2015 年风险评估过程

中,认真分析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利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运用科学的

风险评估模型,开展了全员参与的风险识别活动,系统分析了各项风险的动因、

影响、防范措施、改进建议和考核指标等内容,得出了公司的风险排序,明确了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大风险。

公司在识别内部风险时重点关注的风险包括:①员工职业道德、胜任能力、

忠诚度、尽职度等人力资源风险;②组织结构、经营理念、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等管理风险;③财务风险;④技术研发、科技运用等技术风险;⑤安全风险;⑥

其他风险。

公司在识别外部风险时重点关注的风险包括:①社会经济风险;②法律风险;

③技术变革的风险;④自然环境风险等。

针对重大风险,公司明确和落实了风险管控责任,依据公司总体的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制订具体的应对措施。

(三)控制活动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中的有效执行,确保控制目的的实现,将风险

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包括: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

制约的工作机制。

2、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划分了两种层次的授权:一般授权和

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取各职能部门、分管

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分级审批制度。对于非经常性交易如投资、发行股票等

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计系统控制

本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其补充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员工职责等规定,并明确了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证:

(1)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

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5)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

的任务。这些任务包括:

①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

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

③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

④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⑤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

4、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

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同时,公司对

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估计

损失。

5、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关联交易及其价格、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

细的规定。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与关联企业分开,关联交易活动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

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7、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

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

透明。

8、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内部规定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重大投资项目还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9、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相

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

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

确规定。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控知情范

围,严格遵守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知情人能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10、其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了涵盖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行政人事管理等一系列运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公司高效运行的制度基

础。同时,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实际运营需要,及时进行控制内容及流程

的更新、完善。

(四)信息系统与沟通

本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比较强大的信息系统,信

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会计人员)恪敬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

职责。公司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建立了有效信息管理系统,将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部门、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

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理层。公司加强了对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

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

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

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四、内部监督控制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了监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及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常设机构,

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目标等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

进行维护、更新及优化,并通过自查自纠、自我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独立评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

改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制

度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

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收入总额、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1)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10%;(2)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3)错报金额≥经营收入的 5%;(4)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1)利润总额的 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10%;(2)资产总额

的 0.6%<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3)经营收入的 5%<潜在错报<经营收入 5%;

(4)利润总额的 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5%;

一般缺陷:(1)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6%;

(3)潜在错报≤经营收入 2%;(4)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2%。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 50,000.00 元以上的处罚;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公司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

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公

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公司一般业务

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5%<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金额<利润

总额的 10%.

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5%。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本公司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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