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6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未达到第
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议案》。董事姜祖明因其本人及近亲属为此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