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 号核准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14.31 元,募集资金合计为 28,6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66.6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353.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 号《验
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041.63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95 万元,2015 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
理财收入 100.64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436.2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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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2015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
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 98320154740005415 5,922,079.98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 98320154740005415 38,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 31006606901880000
60,440,774.94 活期
支行 2458
合 计 104,362,854.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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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租赁的厂房进行实施。租赁厂房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取得
了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土地面积 33,470 ㎡,具
备了更好地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
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无锡市新区硕放东安路 A42 号地块变更为无锡
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新通联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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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353.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41.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41.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2)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1) (2) (3)=(2)(1) /(1) 化
整体包装解决
方案优化配套
否 9,593.10 9,593.10 5,241.63 5,241.63 -4,351.47 54.64 2015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一
期)
已变更实
绿色重型包装
施主体及 5,910.00 5,910.00 -5,910.00 - 2016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材料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
偿还银行贷款 否 3,800.00 3,800.00 3,800.00 3,800.00 - 100.00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 100.00 否
合 计 - 25,303.10 - 25,303.10 15,041.63 15,041.63 -10,261.47
“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于 2015 年 12 月正式投产,截至 2015 年底,该项目尚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完工,主要原因为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延误,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 2016 年 12 月底前实现投产。;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租赁的厂房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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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
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目前该项目正在筹建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
目(一期)”的自筹资金 4,532.9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也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的前提下,增加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 3,8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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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毛传武
田文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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