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
股票代码:000002(A 股)、02202(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方式变化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科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将钜盛华所持有的
1,473,397,218 股万科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
寿。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授权
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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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9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9
二、表决权让渡的期限...........................................................................................................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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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钜盛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一致行动人 指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2(A 股)、02202(H
上市公司、万科、万科企业 指
股)
钜盛华将其持有的 1,473,397,218 股万科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表
本次交易 指
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
南方资本-广发银行-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资本-广发银
行-广钜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
资管计划 指
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金
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书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表决权让渡协议》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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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注册资本: 16,303,542,900 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28 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3645413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
材、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
具、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
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189088
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8900 67.4%
深圳宝源物流有限公司 11100 0.68%
深圳市宝能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1248 1.92%
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89106.29 30.00%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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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钜盛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叶伟青 董事长、总经理 女 中国 深圳 否
2 黄炜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3 李明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否
4 陈怡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否
5 梅思怡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否
6 苏效玺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7 邓祖明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8 胡娟 监事 女 中国 深圳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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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1、华侨城
1)钜盛华:钜盛华参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2 日公告
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已完成,钜盛华认购 117,474,302 股,占深圳华侨城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1.43%。
2)前海人寿:前海人寿参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2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已完成,前海人寿认购 587,371,513 股,占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7.1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华侨城 54,611,948
股,合计占华侨城总股本的 7.82%。
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华侨城总股本的 9.26%。
2、中炬高新
1)钜盛华:2015 年 9 月 7 日,中炬高新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
向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发行不超过 300,802,139 股股份,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若该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批准,则富骏投资、崇
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300,802,139 股股份,占中炬
高新发行后总股本的 27.41%。其中,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
资为前海人寿控股股东钜盛华控制的公司,系前海人寿关联方。
2)前海人寿: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中炬高新 198,520,905 股,占
中炬高新总股本的 24.92%。
前述非公开发行获得批准且完成后,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
投资与前海人寿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499,323,044 股份,占发行后中炬高新总股
本的 45.50%。
3、韶能股份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韶能股份 162,127,425 股,占韶能股份总股
本的 15.00%。钜盛华、前海人寿参与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若本次发行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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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海人寿持有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28.00%,钜盛华持有广东
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5.94%,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
有韶能股份 33.94%的权益。
4、明星电力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明星电力 16,259,527 股,占明星电力总股本
的 5.02%。
5、中国金洋
前海人寿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金洋
4,219,560,000 股,占中国金洋总股本的 19.58%。
6、南宁百货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南宁百货 79,775,522 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
的 14.65%。
7、南玻集团
前海人寿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38,995,090 股股份,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总股本的 23.90%(前海人寿参与了南玻集团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告之非公开
发行 A 股事项,若该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证监会批准,则前海人寿将认购非
公开发行股份 112,485,939.00 股,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4.99%);钜盛华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9,552,120 股股份,钜盛华控股子公司承泰
集团有限公司(BVI)持有南玻集团 B 股 35,544,999 股,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
人钜盛华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98,547,210 股,B 股 35,544,999
股,占南玻集团总股本的 28.12%。
8、合肥百货
前海人寿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买入合肥
百货 52,445,678 股股票,占合肥百货现有总股本的 6.72%。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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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出于对表决权集中管理的需要,前海人寿和钜盛华签订了《万科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
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者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可能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
程序
2016 年 4 月 6 日,钜盛华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相关决议钜盛华同日与
前海人寿签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钜盛华将其直接持
有的 926,070,472 股股份和通过资管计划控制的合计 547,326,746 股万科股份所对
应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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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委托表决权系钜盛华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之间的安排,表决权委托
行使后,双方合计持有万科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仍为 2,681,395,724 股,不涉及
权益的增加或者减少。
二、表决权让渡的期限
根据双方签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协议终止情形
如下:
“(1)钜盛华不再直接或间接(通过相关资管计划)持有万科的股份;
(2)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终止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钜盛华合计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1,945,518,279 股,占
万科最新股本的 17.62%。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 888,713,162 股,占比
8.04%;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 37,357,310 股,占比 0.34%;通
过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持有 1,019,447,807 股,占比 9.23%。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681,395,724 股 A 股股票,占万科最新股本的
24.29%。
四、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18 日期间,钜盛华将其直接持有的合计
888,713,162 股无限售流通万科 A 股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并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
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除上述质押情
形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钜盛华持有的万科其余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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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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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钜盛华于 2015 年 11 月和 12 月买入万科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买卖方向 价格区间(元/股) 成交数量(股)
2015 年 11 月 买入 14.37-15.23 64,996,913
2015 年 12 月 买入 14.98-24. 43 954,450,894
除前述情况之外,钜盛华股份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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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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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钜盛华工商营业执照;
(二)钜盛华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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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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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地
000002(A股)、
股票简称 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 股票代码
02202(H股)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钜盛华将其直接持有的万科 926,070,472 股股份和通过资
管计划控制的合计 547,326,746 股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
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持股数量:2,681,395,724 持股比例: 24.29%
动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 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 2,681,395,724 股 A 股股票,占万科最
数量及占上市 新股本的 24.29%
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0%
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2,681,395,724 持股比例:24.29%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本次委托表决权系钜盛华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之间的安排,表决权
委托行使后,双方合计持有万科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仍为 2,681,395,724
股,不涉及权益的增加或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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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
来 12 个月内继 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等情
续增持 况,不排除有增持或者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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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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