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辉)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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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辉,经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5 年任职期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董事会

本人在 201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对 2015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我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和勤勉

务实的原则,认真阅读并审议董事会议案和会议资料,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并

与客观、独立判断的市场形势相结合,对董事会议案审慎表决。2015 年度,本

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也未对各项

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8 2 15 1 0 否

2、 股东大会

本人在 2015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未对公司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对外

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应收账款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公提名戴斌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 “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西安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收

购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现场办公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不

定期到公司现场检查、办公。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

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四、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15 年组织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与其它委员交换了意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

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督促公司修订及更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2016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一方面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快速、规范发展。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度

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独立董事: 黄辉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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