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6-024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日,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同
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紫光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紫光春华”)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方股份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0,8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36.39%)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紫光春华。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15年11
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同方股份)、《收购报告书摘要》(紫光春华)。
2016年4月8日,同方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同方股份协议转让的220,835,000股股份已于2016年4月7日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紫光春华持有本公司220,835,000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36.39%,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同方股份持有本公司 30,280,24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为本公
司第三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
制人仍为教育部。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