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6-03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已先前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2 月 26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在 1.5 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的议案》,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以不
超过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人民币 21.52 元/股的价格择机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由于公司正在进行收购事项、年报窗口期、近期股价回升等原因,2016 年 1
月 26 日至今,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公司实际回购股票数量为 0
股。鉴于公司有意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对员工激励再做安排,故决定终止在 1.5
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在 1 .5 亿元额度内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是出于客观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在 1.5 亿元额度内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在 1.5 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事项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公司终止在 1.5 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 10 点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A5 楼大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37。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