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6-04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 2012、
2013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珠海中富”变更
为“*ST 中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 5%。
2014 年度,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是由于 2014 年度审计报告
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意见,导致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并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0 条规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
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核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