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新一届(第九届)监事会在股东和监管部门
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认真地履行检查督促职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法
人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工作。
二、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列席了第八届、第九届董事
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至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监事会会议召开详情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 201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
(2014年度)会议,并于2015年4月29日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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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2015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2015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五家公司使用公司商标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
议>的议案》。
相关决议内容刊登在2015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各项工作的意见
2015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
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进
行了有效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度的工作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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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
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
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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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
有限公司协商,按程序推选了孔德山先生、周毛仔先生为第九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
监事会选举孔德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
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
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
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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