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2016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
三、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始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
全体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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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1,039,6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38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所持股份 88,943,48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0.609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所持股份 52,096,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17.92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所持股份 1,298,5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53,5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45,0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20%。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2,7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现场出席关联
股东冯毅先生持有股份 88,289,973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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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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